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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登陆长沙 外来务工住房有保障


  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文,宣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廉租住房再次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


  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长沙廉租房将分别建在东、南、西、北4个城郊结合部,配备交通、商店、食堂、医疗、文化娱乐以及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环保等设施。目前已经确定的廉租房主要在德馨园、广厦新苑和友谊山庄等地。根据每人10平方米的居住标准,将能够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2000人左右的住房问题。


  目前长沙市廉租房的租住和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今年市政府将投入7500万元用于建设以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小户型的公寓式集体宿舍。据介绍,廉租房的房价是按所在地域市场租赁价基础上优惠40%。


  首批廉租房已确定2.1万平方米,另近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将于4、5月间动工,争取在10月完成交付使用。


  长沙城市建设三年变样


  未来三年长沙城市建设的重点:一洲两岸、六桥三环、畅通出口、建设新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并逐渐的把建设重点向新城区转移,最终实现长沙城市大建设的宏伟蓝图。


  长沙市重点办提出:今后三年,长沙市的重点工程将以“一江两岸”为核心,以建设新区、拓宽城市出入口和拉通城市二环线为重点,加速开发建设新区,不断完善提升旧区。努力提高城市交通辐射功能,构建现代的、立体的交通网架;着力打造城市精品,构建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平台;以建设生态文化型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构建生态的、美好的、能满足人们需求的生产生活空间。


  据了解,2004年长沙市就计划投入资金85亿元,新建或续建56个重点工程项目。其中,安排市政道路桥梁重点工程28项,计划投资43.62亿元。包括岳麓大道、韶山路、湘江大道、远大路在内的28条道路和桥梁将于今年修建或改造。


  重点工程报批有绿色通道


  今后所有的重点项目建设将有望在三个月内完成报批程序。近日,省政府传出消息,将为重点工程报批程序启动绿色通道,今后的重点项目所有报批工作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


  省政府要求,要简化审批手续。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由省重点办严格初审后报省政府批准开工,各部门不再另行审批,只办理相关手续。其次是优化审批程序。省政府要求改革审批环节和审批办法,在做好各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改前置性审批为事后审批。审批程序将限时办理,不得拖延。 


  目前,相关部门将研究提出各类手续分解办理的具体方案。方案一经省政府确定,将在全省实行。  


  湖南通报10起土地违法案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根据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初步核实并于近日通报了10起国土资源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分别由省级部门直接查处和重点督办。


  在这10起案件中,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查处的有4起,由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直接立案、省挂牌重点督办的有6起。由省里直接查处的4起案件分别是:


  1、怀化市城东新区管委会非法占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2003年8月,该管委会擅自与村组签订征地协议,在用地未经合法批准前,推土平地100多亩。此外,自2001年开始,该管委会将生态园120多亩国有土地擅自改作建设用地。


  2、张家界市政府违规出让土地问题。2003年3月,张家界市政府将人民广场17亩多经营性用地,通过市长办公会议确定,协议出让给市天正置业有限公司用作商业步行街开发,未收取土地出让金。


  3、永州市政府违规出让土地问题。2002年8月,冷水滩联运公司划拨土地15.52亩,经永州市政府批准,违规协议出让给市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搞经营性合作开发,并减免土地出让金497万元。


  4、郴州市宜章县麻田煤矿非法拍卖问题。2003年10月16日,宜章县产权交易中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擅自将麻田煤矿整体资产及30年生产经营权拍卖给欧阳文芳等股东,获利2488万元。 


  由省重点督办的6起案件分别是:


  1、邵阳市绥宁县违规出让土地问题。2003年5月,绥宁县经领导授意,违规将川石开发区5万平方米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给金中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搞开发经营。


  2、张家界市永定区违规出让土地问题。2003年3月,张家界市经领导签批,将永定区供销社国有划拨土地2345平方米,违规协议出让给天宏房地产开发公司搞联合开发。


  3、张家界市桑植县违规出让土地问题。2003年4月,经政府领导签批同意,桑植县将县城北二街旧城改造项目用地6.8亩,违规协议出让给深圳楚山实业有限公司搞商业门店和商品房开发,收取土地出让金10万元。


  4、长沙市浏阳永安集镇建设非法占地问题。2003年10月,浏阳市永安镇原现代制造园未经批准,擅自动土97亩,其中耕地45亩,用于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且对农民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


  5、益阳市桃江县民营创业园非法占地问题。2003年3月至7月,桃江县民营创业园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填土挖山410.34亩,其中耕地94.40亩(基本农田19.7亩),且征地安置费用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