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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欧先生问:我是位外藉华人在长沙已买了一套住房,现在看中了一套非住宅,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再购非住宅?


  96148答:您好!根据2006年7月18日由商务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其中,对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购房有了诸多限制。并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根据该规定,如果你购买非住宅是用来自用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你可以按规定限购一定面积的非住宅。 


  2.张女士问:我住在荷花园附近的一个小区内,是2004年入住,原其地下层为车位,一直是租赁。现开发商强行要对地下层售卖,否则不能入内停车。开发商口头承诺可办产权,但未提供任何资料,请问一下像这样的车库能卖嘛?


  96148答:您好!车库能否买卖,首先要看车库是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范畴,主要包括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权属没有争议;共有房地产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转让等;其次要明确车库的权属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开发商和业主的约定,若车库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对外销售;如果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对外销售。再次,还应当考虑其他租赁业主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车库都是租赁,如果有业主租赁了该车库,只有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才能购买。至于能否办理产权证,只要车库符合规划要求,按规定报建,层高不低于2.2米,那么,这类车库是可以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的;否则,就只有使用权。 


  3.潘小姐问:我和老公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们领结婚证的日期在房产证发放的日期之前,这套房屋算不算我们的婚后财产,是否属两人共有的?


  96148答:您好!从产权登记的角度来讲,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可以凭房屋产权证处分自己名下的房产,包括买卖、抵押等;至于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是否属于两人共有,应当根据双方的约定或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如果约定属于双方共有,当事人应及时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如果确属你们结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且购房行为为你们结婚之后发生的,那么这套房屋应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为保险起见,您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双方的约定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您夫妻双方共同的名下。


  4.宁先生问:我以一个亲戚的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5年之内不能转让,这之间只能以他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房屋按揭的首付和每月的还款都由我来出。 我和亲戚之间应如何签订协议来约定这种事实,确保5年后能顺利转让给我,这种协议该如何起草。


  96148答:您好!首先应明确您是否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如果有,您没有必要以您亲戚的名义购买;如果没有,您这样做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背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样的协议是无效协议,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5.苏小姐问:我已经结婚了,可是我想给自己买个房子,请问这个房子怎样才是属于我自己的? 


  96148答: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夫妻共有产,但可以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你想给自己买房子,可以在购买前或购买后与你的配偶约定该房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姚女士问:在2000年买得房屋,购房时房屋的产权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2002年丈夫去世。现在我想将房屋出售,应该怎么办理手续?


  96148答:您好!要处分房产,必须该房产属于你所有或你有处分权。你丈夫去世后,你丈夫的遗产发生继承。如果有遗嘱且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则按遗嘱发生继承;没有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发生继承,只有在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而你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房产才能全部归你所有。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前,继承人应当凭继承公证书或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先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继承人的名下。之后,产权人才能凭房产证、买卖合同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转让资料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7.陈先生问:我在今年3月份刚办好65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单,到现在也没有买到房。但是在8月份的时候,我提了副科级,按标准应该可以买75平米的房子。请问现在我可以按75平米的标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嘛?


  96148答:您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符合条件的,市房改办核发了经济适用房准购资格证明,有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您的购房条件发生了变化,初级职称升为中级职称了,根据相关规定,您不可以到房改办办理变更手续,只能按原购房标准购买经济适用房。


  8.彭老师问:我的新房明天就要交房了,可昨天晚上到现在我的购房发票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要是真的找不到,对我有什么影响?请问有什么补救措施? 


  96148答:您好!购房发票对收房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影响。


  补救措施:你可以到税务局或开发商处,请他们复印原发票,重新加盖公章。


  9.刘先生问:我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说钱没有交清,不给开发票,只开了收据,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96148答:您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交了房款,消费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销售发票。


  10.罗先生问:我想和二个同事合购一间商铺,请问一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96148答:您好!购买商铺,应注意的事项很多,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投资风险分析;二是你们与出卖人之间的协议;三是你们几个购房人之间的协议,如购买人之间的投资、收益和费用等权利义务,房产使用、管理和处置等事项,包括产权证的持有人和共有人等等。商铺有风险,投资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