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2007,共绘地产同心圆 |
赢•梦想 和谐2007,共绘地产同心圆 众所周知,近年飞速发展的房地产业,较为集中地反映出了系列社会问题,一度甚至使房地产业有被“妖魔化”的倾向。究其原因,来自三个方面:第一,从政策层面看,以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手段尚不完善,政策法规缺乏相应的监控和执行力度;第二,个别房地产企业的“越位经营”和打政策的“擦边球”,在拆迁、设计规划、建筑质量、市场供应结构、房价、销售等诸多方面导致的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第三,消费者的盲目跟风与非理性置业行为,为不合理的供求结构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有这些使房地产业走入一个敏感而又暗藏冲突的境地——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生的连带问题同时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原则。 在政府、房地产企业和以消费者为代表的社会大众之间,如何来调和房地产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如何走出一条健康、持续与稳定的地产道路?如何来共同描绘地产的同心圆?已经是一个超越经济范畴且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房地产业,需要从政府、企业、消费群体中寻求一条“和谐•共赢”的道路。 首先,政府是政策的制定与指导并监督执行者。政策的主旨,以体现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为原则。相关金融、土地、交易、课税等政策,均以规范和完善市场为目的,而不是简单的所谓“打击”和“压制”。政策的 “打压”,体现在对违法违规企业和投机性需求以制约,于消费群体、于房地产企业本身、于房地产整体市场、于国家经济的全面发展,都是起促进和保障作用的。因此,看待房地产业的改革和发展,应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 2006年,是房地产业的一个政策年份。“国六条”、“国十五条”以及各“通知”、“细则”、“条例”等系列新政的出台,从“规范”和“调控”两个方面出发,规范在于限制市场主体的违规违法行为,并建立一个信息透明、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调控则是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等目标进行的的管理。政策规范和调控的积极效应正显山露水,房地产市场发展进入了总体平稳的可控阶段。值得欣喜的是,政策正在改变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也正在改变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模式,同时也在改变着消费群体的消费模式,甚至在改变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某些根本性的观念。政府,在这一场房地产业的改革运动中,竭尽全力为均衡国家、房地产企业、消费群体三者的利益作出了前所未有的智力与精力的付出——一切只为了创造和维护一个和谐、有序、持续、健康的房地产市场,而这个市场,是一个为整个国家和所有国民谋福利的市场。 其次,开发商作为投资主体和创作主体,房地产业在稳定物价、吸纳过盛购买力、解决人民住房困难和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功不可没,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地位也是不可动摇的。但年轻的房地产业,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原始积累阶段,却又要承担起支柱产业的作用和责任,因此面临着利益和责任的双重问题——解决追求利润的企业行为与社会公共伦理之间的偏差问题已显得尤其重要。极个别企业的违规违法操作,给整个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无法避免的。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的要求下,房地产企业有责任做出对缓解现有紧张供求关系并有所作为的行业整体努力,以及与消费者、社会大众建立充分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在过去数年的房地产业市场中,房地产业增长速度是惊人的,房地产企业的效益也是可观的,而从社会整体价值观角度来看,社会对房地产业的整体要求,显然是存在较大差距的。基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认清当前形势,建设房地产企业公民有相当的现实意义。房地产业,需要优秀的企业公民。 什么是“企业公民”?从宽泛意义上来讲,那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以集体的智慧和勇气持续改善商业环境和商业生态,为自己创造价值的同时服务于社会和环境;在解决社会和环境问题的过程中贡献自己力量的榜样企业——这样的企业就是企业公民。房地产企业在演绎着经济主导角色的同时,更应该理解企业公民的内涵与价值体系,以企业公民的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将社会责任和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相结合,超出经济范畴,以构建“和谐企业”为己任。 房地产企业首先应该把产品和服务做好,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节能省地、绿色环保、优质安全以及完善的物业管理是最基础的保障。同时,作为市场的主体,应该主动维护市场秩序。而市场秩序的关键在于守法和诚信,而且这种守法和诚信是全面的,对政府、合作伙伴、客户和员工都应该是不违法不违规和讲诚信的。作为企业公民,要积极主动地为社会作贡献,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经济实用房、廉租房等安居工程问题,房地产企业责无旁贷,希望工程等慈善事业也为企业公民提供了发展的广阔空间。 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建设优秀房地产企业公民,这是时代的要求。 再次,从消费群体角度来看,消费者应该为供求关系提供科学的、理性的需求依据,而不是盲目跟风和攀比。生活品质的提升,并非要一味追求住大房子和贵房子。 相关数据表明,短短几年的时间,中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由5平米增长至26平米,在中国这样一个生活成本相对欧美国家还处于相当低水平的国度,房地产业所表现出来的巨大消费能力和市场潜能,不能说是理性的。房奴,不应该是生活方式的一种,快乐才是生活最本质的需求。有数据表明,很多美国人住的住宅都是租的,50%的欧洲人住的房子不是自己的,而中国的房屋自有率达到了80%以上。中国的城市住宅自有率不仅超过美国,也几乎超过所有的发达国家或地区。“我要住房子就去买”,不愿意租或用来出租的房子很少——消费观念相对盲目和落后是造成供需结构不合理和投机性需求增长的最大原因。 是改变消费观念的时候了。政府已在深入解决政策层面的问题,开发商也在政策的规范和调控之下,开始回归理性的市场。而消费观念的理性化,于消费者而言,理应是幸福生活的开始。“90平米、70%”的政策标准,一方面为控制开发商追求利润而来,更大程度上减轻了大部分购房者的支付压力。住,要住得开心快乐;活,要活得轻松自在。为买一套房子而失去生活的乐趣,得不偿失。只有根据实际需求和节能省地原则,理性置业,快乐购房,才能享受幸福生活,只有全社会、全民众生活得快乐幸福,和谐社会才能长期、持续和稳定发展。 合适的,才是和谐的;和谐的,就是幸福的。 综上所述,2006年在新政的规范与调控之下,政府、开发商、消费群体及社会大众正在进行着一场积极的房地产变革。政策的逐步完善、开发企业的转型与经营策略的自我调整、民众消费观念的成熟与理性,必将迎来一个以“和谐•共赢”为圆心的2007年,以“和谐•共赢”为核心的楼市,惠及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