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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资讯: 我国采取5项措施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从建设部获悉,我国采取5项措施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强化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定点上予以保证;规划审批中,要优先审查,加快工作进度。 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对居住用地价格、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对因旧城改造城市拆迁涉及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利润控制在3%以内。对套型面积、销售价格、销售对象以及开工、竣工时间等提出控制性要求,并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实行税收优惠。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房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购房的,视新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开展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情况调查,建立保障对象档案;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切实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国家统计局统计表明房地产投资增长幅度放缓 本刊讯:国家统计局今年6月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房地产投资增长幅度出现放缓的迹象。1至5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4.3%。而前4个月,这一数字是25.9%。 统计表明,1至5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97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0.4%,略高于前4个月的增长幅度。 前5个月,全国新开工项目5.6万多个,增加1万多个。而前4月新开工项目的增加数目不到5000个。 七部委联合调查8城市房地产市场 本刊讯:继各部委平抑房价的“连环招”之后,到地方“巡查”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小组也陆续返京,他们将带来一个详细的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届时,个别典型地区还将受到通报批评等处理。这些被选中调查的城市分别为北京、济南、青岛、石家庄、重庆、长沙、南京、合肥。 此次调查由建设部统一安排,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共同参与,于6月上旬,分4个督导小组赴上述8个省市进行了房地产市场情况调研。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刚刚完成了对24个省(区、市)用地供需矛盾、土地集约利用等问题的调研,并形成了146份报告。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员透露,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加快编制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和规范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引入市场机制,缩短土地供应的时间,尽快建立土地基金制度,解决收购储备资金过分依靠银行贷款的问题。 中国银行允许各分行自行制定提前还贷违约金标准 本刊讯:中国银行总行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中行各省分行对于新发放的住房贷款收取违约金,收费标准可根据各地情况自行确定。 6月19日,从中国银行客户服务中心了得到的答复是目前除四川分行外,其他省市并未启动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规定,各地将依照自身情况定度。 目前,中行执行的收费方案有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对已签订的借款合同严格按约定执行,各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如已对提前还贷时间、金额、收费标准等明确约定的,可收取相应费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暂不向客户收取费用。二是对新发生的贷款,各分行可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参照同业做法,自行确定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虽绝口不提降价 上海楼盘促销让利悄然成风 本刊讯:尽管上海的开发商绝口不提“降价”,但近来让利促销的例子已经悄然入市。上海普陀区万里板块的万里•雅筑,部分楼盘的1-3层房优惠5万-7万元,大约每平方米让价500元;浦东仁恒河滨城一次性付款享受9.7折,按揭付款享受9.8折。而闵行马桥镇的夏朵小城近日开盘,将对银行个人信贷征询系统确认为符合首套购房贷款条件的购房客户,给予两房150元/平方米、三房250元/平方米的优惠,让利率达到9.7折左右水平。 这些楼盘几乎都一再强调:这不是降价。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承认,“相对于过去几个月开发商一致观望的心态,如今这些让利已是破冰之举,尽管让利幅度很小。” 种种迹象表明,胶着状态让目前的楼市显得非常微妙。5月,每周成交量濒临冰点,整体交易水平显著下滑,和3月份相比大约缩水2/3之多,尤其是5月11日七部委新政出台之后的一周,交易量达到最低谷(仅成交21.2万平方米),市场上持币待购的现象十分明显;6月以来,上海楼市交易量进一步下跌。 省内快讯: 湖南居住建筑强制“节能” 不合格的不发施工许可证 本刊讯:从湖南省建设厅了解到,该厅下发了《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城市新建建筑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凡属财政补贴或拨款的建筑应全部率先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通知要求,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查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审查房地产开发单位是否将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受理公众举报。凡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所涉及的城市不得参加“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的评奖,已获奖的应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将撤销获奖称号。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项目不得参加“鲁班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等奖项的评奖。 另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除此以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湖南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 本刊讯:日前正式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套型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之间;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限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上市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补交土地收益金。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和建设超标套型经济适用住房。 我省商品房价格总体较低 省建设厅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市州进行重点督察 本刊讯:据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一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74.29亿元,同比增长45.4%,增幅虽比上年同期回落5.2个百分点,但比上月上升了16.7个百分点,当月净增投资40.85亿元。我省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1558元/平方米,比上年上涨了3.1%。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季度商品房平均售价虽有所提高,但目前我省商品房价格总体较低,不属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地区。 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县级销售比重增大,市区比重减少,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全省商品房价格。随着二手房交易管理政策的完善和实施,已购买公房上市量增多,房源也继续放量,梯度消费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目前我省商品房价格偏低,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稳健、理性,但我省将高度关注宏观调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精神,制定切实稳定房价的具体措施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据介绍,省建设厅下一步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对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市州进行重点督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稳定房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建设部检查:长沙平稳房市全仗经适房 本刊讯: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率督导组6月8日空降长沙,检查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切实稳定房价的八点意见和七部委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情况。 据了解,长沙房地产市场在地产新政出台后,仍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据长沙房屋交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6月1日地产新政实施后,长沙市二手房交易量平均每天64户,新建商品房交易量平均每天188户。而据统计,今年3月至5月的二手房平均交易量分别为每天54户、74户、72户,新房平均交易量分别为每天170户、149户、158户。统计结果显示,地产新政后,市场波动不大,交易呈现平稳态势。 自1998年以来,长沙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37.36万平方米,近5年经济适用房占商品房住宅建设的比重年均为20.7%,有效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也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此外,长沙市建立了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组织建设了近10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为最低收入居民提供了住房保障。政府的有效调控,消费者理性消费,以及住房保障制度建设,避免了房价的过快上涨。 湖南制定措施稳房价 实名制购房防私下交易 本刊讯: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以及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予以查处,并将以上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 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套型面积控制在60-80平方米之间,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限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上市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补交土地收益金。禁止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和建设超标套型经济适用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