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深圳、長沙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在深湘籍職工返鄉(xiāng)置業(yè),助力房地產"去庫存",2016年8月25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使用合作協(xié)議》,正式建立住房公積金異地使用合作關系。
依據《協(xié)議》,長沙市和深圳市建立住房公積金異地使用合作關系后,實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xù),職工異地工作調動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調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調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或繳存明細,認可其住房公積金在異地的繳存情況,并同等計算貸款額度。
建立合作關系后,兩地繳存職工在長沙、深圳購買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異地購房貸款執(zhí)行貸款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guī)定,主要支持職工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手續(xù)。
目前,我中心在全省范圍內開通異地貸款并與武漢、南昌、合肥等長江中游城市群建立合作關系的基礎上,年內先后與貴陽、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xié)議,此次與深圳中心合作,是我中心落實異地貸款政策、大力支持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將積極推進與北京、上海及省外周邊城市開展異地貸款合作。
今年1-7月,我中心發(fā)放異地貸款552筆1.99億元,截至7月底,累計發(fā)放異地貸款5240筆17億元。